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划定广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3-31 点击数:

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划定广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

桂考院〔2020〕182号

各市招生考试院(考试中心),各县(市、区)招生办(考试院),各有关高等学校

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(以下简称艺术统考)考评、评卷和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,结合我区各专业类别考生报考和成绩情况,现划定我区2021年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如下:

 

合格分数线

美术类

其中至少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

180

书法类

255

音乐类

176

舞蹈类

179

播音主持类

201

广播影视编导类

201

合格分数线作为专业合格分数,不分本专科,考生艺术统考成绩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即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。艺术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,方可参加经我区同意的院校所举办的相应专业校考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

     2020年12月25日

招生办公室电话:0771-5869751,5585188
通讯地址: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邮编:530022